大学生如何通过自己买房,这个话题听起来天方夜谭,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我有这个梦想时第一反应是:
哇!厉害厉害,你家里肯定很有钱吧or怎么可能,别做梦了,现实一点吧
说实话起初的我也是觉得这完全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看看不断增长的房价,以及自己扁扁的口袋,这句话听起来就更加的难以实现了但是俗话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下面我就来和大家现身说法讲一讲我在大学期间是如何努力攒钱买房的!
全国一,二,三线城市房价环比走势图
说实话在经济形势、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当下,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再小,也算是有一个家,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来仔细考虑下策略。全款买房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相比之下,贷款买房可行性要更强。假设你的目标地段是一个相对不错的城市(北上广的黄金地段我们就不谈了,那种寸土寸金、六七平方米都要十万以上的房子属实不是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咬咬牙就买得起的,除非家里有矿)。以我自己来说,我的目标的房子大概是1-2w一平方米,这已经是一个不错的价格了。一个人住50到70平就可以,需要的钱在50w--140w之间,而根据最新购房政策,毕业生的第一套房子要付30%的首付,所以说你需要付的首付是15万到52万即可,当然啦如果你买房是为了结婚之后两个人一起住,本人认为没有必要在这种宝贵的年纪开始攒钱奋斗,完全可以等到工作之后两个人慢慢打拼。所以初步判断出有这个想法的你一定是希望有一个自己独立的小房子,这个房子完全属于自己,而且是靠自己挣来的。
我们取一个中间值的,就是你起码要拿出20w-50w来付首付。50万在大学,如果要攒够的话,除了创业,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了。当然极个别吃外貌红利的同学可能尝试做模特或者是主播,或者是自媒体博主,这类职业的特点就是来钱快,如果能做好,一个月五六位数不是梦。但是模特对骨相、身材要求极高,自媒体能不能火既要看实力也要看运营能力,更要看机遇。看似简单的事,其实入行之后会发现门道很多。
但是在这里我们只讨论一般情况下,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只是本分学习的大学生。想要买房的话,发传单、洗盘子这种出苦力的活不用考虑了,一个月撑死一两千。首先推荐所有大学生都可以尝试的兼职——家教
在这里以本人亲身经历为例,作为一个211师范生,本人大二上晚上没有课,所以开始定期给一位初中生每天晚上辅导作业三个小时,一次一百五,一个月就是四五千。而且周末的时候会去机构兼职,所以一个月到手六千左右。而且免公费师范生每个月有六百块钱的公费补助,学校里的饭菜物美价廉,算上买衣服买生活用品,每月花销一千五以内是够了的。另外呢,本人在网站坚持连载小说,每月收入1-3k不等,半年总打赏到手1w,所以在大二上除去开支(生活费自己支出,不跟父母要),一共在银行存了3w。一学期攒3w,剩下五个学期就是15w,总计18w,勉勉强强凑够首付。但是也有不确定的因素——疫情封校,小说打赏不够,学生换老师,晚上学校有课……
其他可以发展的副业,例如现在很流行的摆地摊。我的高中学弟高考一考完之后就开始出摊去卖自己喜欢的刨冰,在夜市最低也是一晚收入二三百块钱,一个月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大学也可以进货在校园摆摊,尤其是现在封寝期间,学生购物欲比较旺盛,是一个很好的生意渠道。我大学的同学也有自己在宿舍里开零食铺,每周固定从网上进货,以低于学校超市的价格卖出,在整个宿舍楼层里挨个楼层跑。因为整栋宿舍楼大概有两千多间宿舍,所以每天的收入是在四五百块钱之间的,就是比较辛苦一些。另外还有在宿舍卖水果、卖自制的甜品,还有做美甲,除此之外,我也有性格比较幽默、口才比较好的同学,坚持拍短视频成为kol,也就是我们说的大博主,广告报价是好几个w……这些副业如果坚持做下去,都将会为你买房的梦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如果你一定要觉得在大学毕业之前一定要买上一个自己的房子的话,那么以上是我所了解的大学生挣钱攒钱的方式,给你提供一个参考。
最后想强调一点,你想要买房这件事情,一定是建立在你大学没有其他的压力上的,如果你还有考研考博之类的压力,我还是不建议你去过度的思考挣钱,毕竟以后挣钱的机会有很多,但是提升自己的时间,只有大学这几年。大学本质还是学习,如果不能分出精力做其他的事情的话,那么我还是建议你先学好本专业,不要着急去挣钱。因为你现在想要攒钱买一件奢侈品和买一套房子,本质其实是一样的,你有这样的欲望并不能够帮助你提升自己的挣钱能力,与其不停地焦虑、不停地幻想,倒不如脚踏实地去做好当前的事情。有一些专业,比如说医学或者计算机、金融,是需要有一个沉淀期的,过了这个沉淀期你慢慢上手,收入是会增长的很快。也许你大学里面一分钱都不会攒下,相反你还要花很多钱在学业上,但是毕业之后可能你的回报率是非常的高。
希望大家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实现财富自由!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的若干意见》(包党发〔2016〕8号)、《市委、市政府 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局)是开展大学生房屋补贴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旗县区委、政府,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高校是开展大学生房屋补贴工作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 大学生创新创业场地扶持 第三条 各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引进人才数量,回购库存商品非住房,集中打造“包头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厦”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打折让利等形式以价换量,为政府回购库存商品非住房提供优质房源。 第四条 各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大学生的创业计划,为审核通过的大学生提供公益性的创新创业场地。 第三章 大学生购房补贴发放 第五条 补贴发放条件。符合高新人才市场认证的大学生,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公寓的,在取得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票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在我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或公寓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夫妻双方同为保障对象的,不可重复领取(按夫妻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补贴标准执行)。 第六条 补贴资金来源。属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支付;属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补贴资金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第七条 补贴资金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985”“211”院校优秀本科生8万元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第八条 补贴办理时间。每季度末的20-25日(休息日可顺延)。 第九条 工作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新建商品住房或公寓购房补贴:大学生需持高新人才市场认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须签订5年以上)、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领取住房补贴后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允许变更)、首付款票据、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到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相关手续。 2.申请二手商品住房或公寓购房补贴:大学生需持高新人才市场认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须签订5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如为贷款的则持盖有抵押单位印鉴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到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相关手续。 (二)受理。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受理人员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不符合标准的,退回大学生本人。 (三)审核。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审核人员对大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及是否有夫妻双方重复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已领取租房补贴、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并于每次受理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拟给予购房补贴的大学生名单。 (四)公示。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将拟给予购房补贴的大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学历、学位、工作信息在包头大学生集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市住房保障局于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公开调查结果。 (五)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根据隶属关系编制购房补贴的大学生资金明细表,经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各旗县区。 (六)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住房保障局上报情况,核对有关信息,属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的,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大学生本人,并将拨付情况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属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60%的购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各旗县区,待各旗县区匹配后,由各旗县区连同市本级下拨资金一并拨付到大学生本人,并将拨付情况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 (七)反馈。住房补贴发放责任单位分别于每年8月中旬、次年2月中旬将购房补贴发放情况反馈到大学生集聚公共服务中心(高新人才市场)认证平台。 (八)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所聘用大学生,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及大学生对资金发放有异议的,可拨打大学生集聚服务热线520800投诉举报。 第四章 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 第十条 补贴发放条件。符合高新人才市场认证的大学生,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在签订租赁合同、取得租金相关票据和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同为保障对象的,不可重复领取(按夫妻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补贴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补贴资金来源。属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支付;属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补贴资金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第十二条 补贴资金标准。博士研究生前三年每年3万元,后三年减半,补贴发放年限六年;硕士研究生前两年每年2万元,后两年减半, 补贴发放年限四年;“985”“211”院校优秀本科生第一年1.5万元,第二年减半,补贴发放年限两年。 第十三条 大学生领取租房补贴后,可以再享受购房补贴。大学生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公寓的,应退还购房日至当年补贴到期日期间的租房补贴,退还金额在大学生领取购房补贴时扣减。 第十四条 补贴办理时间。每季度末的20-25日(休息日可顺延)。 第十五条 工作流程 (一)申请。大学生持高新人才市场认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须签订5年以上)、在市产权处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租金相关票据、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到住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租房补贴相关手续。 (二)受理。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受理人员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不符合标准的,退回大学生本人。 (三)审核。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审核人员对大学生所提交的资料及夫妻双方是否已领取过购房补贴、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并于每次受理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拟给予租房补贴的大学生名单。 (四)公示。市住房保障局驻人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将拟给予租房补贴的大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学历、学位、工作信息在包头大学生集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市住房保障局于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公开调查结果。 (五)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驻人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根据隶属关系编制租房补贴的大学生资金明细表,经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各旗县区。 (六)发放。市财政局按照市住房保障局上报情况,核对有关信息,属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自治区驻包企事业单位的,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租房补贴资金发放大学生本人,并将拨付情况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属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60%的购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各旗县区,待各旗县区匹配后,由各旗县区连同市本级下拨资金一并拨付到大学生本人,并将拨付情况反馈至市住房保障局。 (七)反馈。住房补贴发放责任单位分别于每年8月中旬、次年2月中旬将租房补贴发放情况反馈到大学生集聚公共服务中心(高新人才市场)认证平台。 (八)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所聘用大学生,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追究有关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及大学生对资金发放有异议的,可拨打大学生集聚服务热线5208000投诉举报。 第五章 建立大学生公寓工作 第十六条 各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引进人才数量,通过对本地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回购、租赁或回购库存商品非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建立大学生公寓。 第十七条 各旗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符合人社局认定的来包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低租金住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住房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