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
保留户口、档案在校有半年和两年之分。毕业离校时仍未找到工作者,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至当年年底(如2008年7月毕业,可保留至2008年12月31日)。
保留半年后,经个人努力和院系推荐等途径仍找不到工作,实在无业可就者,可提出将户、档保留在校两年的申请,审批通过后,可继续保留户、档在校至毕业离校两年(如2008年7月毕业,可保留至2010年6月30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所有迁移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迁移之前需咨询落户派出所能否接收户口,户口一经从派出所迁出在对方派出所无法落户将造成严重后果。
迁移证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至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公务员(含事业单位)编制: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公示并加盖印章、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
人民网-关于大学生毕业后户口性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