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会影响。签订“假”的三方协议原则是诚信问题,如果在政审环节被发现,有可能会影响政审,进而取消录取资格。每个人其实是可以签两次三方就业协议的,比如有些同学随便先签了一份,然后找到了比较中意的工作,而这份工作恰恰又是国企,签了第二次就业协议,且档案派遣到了该单位,是否影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呢同样是不影响的,因为所有同学都有一次改派档案的机会,所以在国考职位表中,要求应届生的职位会有描述”请考生确认是否有改派资格“,这里指的就是第二次派遣的机会。
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已经同意与你解约了,而且你也拿到了新的三方协议,只要用人单位不反悔,不找学校解决,是没问题的,但存在风险(毕竟单位没有出具解约函,你却是用假解约函)。最好还是同原签约单位认真沟通拿到解约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