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验 正文

应届生兵指标(2022年应征入伍的条件和要求)

法律分析:

家庭优待金: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大学生学费资助: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2018至2020年,广东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役满2年的,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专升本: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复学转专业: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就业服务:国家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

法律依据

《广东省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

三、强化政策引导激励

(四)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内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各项激励政策。

(六)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新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七)省内各高校(不含部委属高校)可按不高于上一年度实际参军入伍人数50%的额度申请增加当年招生指标。

(八)各地要把大学生入伍作为征兵工作量化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并在“双拥模范城”等涉及征兵工作的相关评比中予以体现。

(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每年可对征兵任务完成较好的省内高校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现有征兵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健全高校征兵工作机制

(十)省内各高校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落实。

(十一)省内各高校要依托现有资源成立武装部(可单独设立或合署办公),所需编制从本校现有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十二)各地要将高校征兵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兵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完成任务情况,在当年征兵工作结束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所需经费拨付相应高校,高校要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赣征〔200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征集入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09年毕业的统招男性毕业生,年龄为当年满18至23岁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安排

1、报名时间:5月25日至6月10日;

2、初审时间:6月20日之前组织预征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并将预征对象花名册和初检初审登记表上报区人武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入伍享有“四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先选拔。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考学升学优先。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详见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5、优待安置政策。高校毕业生服兵役,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赣民字〔2009〕3号文件执行。 过去的话你现在可以选择当义务兵,那是两年,现在按照政策军队里也有直招士官的,第一期是要六年。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s://qin7.com/post/915.html

相关推荐

小米新品YU7中文名揭晓,寓意深长

小米新品YU7中文名揭晓,寓意深长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小米公司以其卓越的产品和创新的科技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信赖,小米公司正式官宣了其新品YU7的中文名,并详...

经验 2025-03-30 0 17

香港音乐界巨星陨落—李国祥去世

香港音乐界巨星陨落—李国祥去世

香港乐坛曾经涌现出许多才华横溢的歌手,其中一位备受瞩目的音乐人李国祥,因病离世,令无数乐迷深感惋惜,本文将回顾李国祥的生平事迹,探讨他的...

经验 2025-03-30 0 27

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