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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163邮箱(2023年云南省面向华北电力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选调生# 导语2023年云南省面向华北电力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2023年面向华北电力大学招录一批定向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加入中国***(含中共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7月前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以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七)2023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云南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面向华北电力大学重点选调外语类、工业能源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华北电力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G类、H类、K类、L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2个职位,其中:①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职位,②其他职位,两类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由高校就业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汇总本校推荐人员名单,同报名推荐表一并提交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云南省有关选调机关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

 (二)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8日中午12:00,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应根据本人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考生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9月28日下午18:00,由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于2022年9月25日、26日、27日3天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考生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2022年9月30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职位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均设在昆明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举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安排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原文标题:云南省面向华北电力大学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ob.ncepu.edu.cn/news/view/aid/409092/tag/xds

一、选调对象

 中山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优秀共青团员,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符合广西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急需紧缺专业(详见https://career.sysu.edu.cn/xdszp/1382253.htm)或现就读高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其中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签约时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可不限专业报考。

 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的不限专业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1年定向中山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2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

 学校审核:请学院于12月9日17:00前提交八桂先锋网系统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两份,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盖院系行政公章)。材料提交地点: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2办公室。请将《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给邮箱:lip@mail.sysu.edu.cn,标题:XX学院+广西选调生信息汇总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考察体检合格且愿意到广西工作的,可与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约。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考试、考察、体检和签约情况研究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八桂先锋网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1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对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5898594、5898730(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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