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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应届生吗(应届生身份怎么界定)

应届生身份的界定: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或大三专科生、已经毕业2-3年,但还没有就业的学生。

第一种定义: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或大三专科生

对应届生的第一种理解就是大众的想法,指的是那些即将毕业的本科大四学生,或是专科大三学生。这部分学生无论是否拿到毕业证书,都已经处于实习阶段了,因此算得上是“应届生”,也是名副其实的“应届身份”。

第二种定义:已经毕业2-3年,但还没有就业的学生

这种应届生的身份指的是,学生已经毕业2-3年了,手上拥有毕业证书,但还没有就业,也可以称之为“应届生”。但超过这个时间就算是“往届生”了。

简单来说,就是大学毕业之后,学生没有与其它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且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是人才市场,在这2年的时间里,便可以利用“应届生”身份参加公考或事业单位考试。

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重要性

1、考公考编

在考公考编时,很多招聘岗位都是针对应届生的,只有应届生才能报考。以及选调生资格,要求在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选调。在公务员考试中,多一个限制就能减少很多竞争对手,很多没有应届生身份的考生,只能报考三不限(不限专业、不限学历、不限户籍)的岗位,竞争压力可想而知。

2、校园招聘

应届生的身份在找工作中优势满满。无论是国企、世界500强企业还是互联网大厂,基本上都会有校园招聘,而且只面向应届毕业生。相较于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的难度要小得多。对于应届生求职来说,参加校园招聘是最优选择,也是进入一些名企的最高效的方式。

3、人才落户和毕业生补贴

许多城市为了长远发展,希望留住和引进人才,出台应届生可直接落户的政策。很多城市还推行了毕业生补贴这一政策。

签了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应届毕业生是指2到3年内。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为,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优点

现在的年轻人更向往如公务员一样的稳定工作,所以参加考试是很多人都要经历的事情,而在各类考试中,很多报考要求都会规定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身份,比如公务员的部分岗位,选调生考试等等。

如果你一点工作经验都没有,找工作难免会受到冷落,但是应届毕业生却不用担心这一劣势,正因为没有工作经验,他们的可塑性非常强,企业想培养人才,一张白纸的应届毕业生会更有优势,他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应届毕业生的求职最佳时间为毕业前一年到半年,学校也十分看重学生的就业率,学生的就业率是用来衡量学校办学质量以及学生就业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应届毕业生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即将要毕业但还没有拿到毕业证,或已经停止学习正处于实习状态的;

第二种是拿到毕业证了,但是拿到毕业证的时间还不超过择业期限的,一旦超过择业期则为往届生;

第三种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包括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和普通应届毕业生;

第四种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还算应届生,如果不是在当事人毕业的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算应届生,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的,就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也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就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跟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应届生要分具体的情况:

1、应届毕业生包括当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的应届毕业生。

2、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3、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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