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2万。根据查询百度网站得知,以上海为例,每招一名符合条件应届生,企业减免2万税费。《意见》要求,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须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定向招聘毕业生。对招聘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小微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招用上海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往届生生活补贴等。
一、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
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6个月后,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12个月后,发放第二笔补贴。
补贴对象:与原政策保持一致,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保持不变,分别为1万元,3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不含)之前的博士研究生仍为5万元)。
二、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
名称调整:原政策中“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安家补贴”名称调整为“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由原政策中“每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 1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硕士、博士外,本科生毕业院校有要求,详见附件目录。
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三、往届生生活补贴。
名称调整:由原政策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名称调整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原政策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原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调整为“毕业3年内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3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