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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医保查询(大学毕业生未就业医保怎么办)

方法如下:

1、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医保待遇将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截止。毕业生入职用人单位后,应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依法随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2、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灵活就业方式,这类毕业生虽然没有用人单位,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缴费规则不同,享有的待遇也不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实际剩余月份计算缴费金额,参保后6个月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4、参加居民医保的,则需按照全年标准缴费,从缴清当年医保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毕业生当年已参加过大学生医保,可不再额外缴纳财政补助部分。

应届生可以交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公民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缴纳社保,与是否毕业并没有太大关系,但需注意,应届毕业生需首先将校园医保停用后才可以缴纳社保。

一、应届毕业生两种方式缴纳社保方式

1、城镇职工医保办理

(1)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一寸免冠照等相关资料交给用人单位;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携在当地社保系统中申报社保登记;

(3)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领取社保卡即可。

2、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办理

(1)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提交申请资料;

(2)经办人员对申请认得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时,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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