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享受对象
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被中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办理时间
自符合申报条件之月起,12个月内随时申报。
补贴标准和期限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入口
1、浙里办APP:点击下载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学历证明。
企业代为申报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其中,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的,需提供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高校毕业生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外包的,需提供派遣外包协议复印件、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派遣外包企业和用工企业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
申报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申请人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宁波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2022
各区域政策不一,例如北仑补贴标准为: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年龄在18~35周岁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新来我区所属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办理北仑户籍或办理有效期内北仑居住证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北仑籍返乡就业的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若同时符合上述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须按规定申报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户籍地为浙江省内(宁波市外)的补贴100元/人、华东地区的补贴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的补贴500元/人(非宁波户籍员工的户籍地按身份证住址界定)。华东地区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和上海市。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