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他们在求职找工作的时候,往往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对于租房问题来说,更是让不少应届生,感觉非常的困难,而且目前不少城市,它整体的租房价格也比较高,这就直接提升了应届毕业生的生活成本,使得他们难以在新的城市当中立足,所以说各地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也是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不少的帮助和福利政策。
就比如说,在湖北武汉,如果你已经毕业,在6年之内都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来去申请经济性的适用住房,也就是说对于这类住房来说,它对于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规定年限的毕业生,他们在武汉进行找工作,用户的话,那么他们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和补贴,更为关键的是对于这些住房来说,他们本身的租金价格也比较便宜,所以说对于这些应届毕业生来说,他们可以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一部分资金帮助和补贴。
而对于福州市来说,他们也出台了一定的福利补贴政策,他们的规定是对于毕业生来说,他们可以在福州进行工作实习的时候申请,一年的免费住房补贴,也就是说按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可以租用相关的住房,一年之内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租金,这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可是减轻了不少的负担,大学生作为当地经济增长的主要人才,这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创新能力的增强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其他地方,例如北京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住房租赁条例,对于毕业生来说,政府可以对于一部分的房子进行限价管理,同时也建造了不少的廉租房来帮助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几年的毕业生,帮助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
海南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提供住房补贴
南京市应届生的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最高的为博士学历,每人每月2000元、其次为硕士学历,每人每月800元、另外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另外: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南京市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网上办事流程,提升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便捷性和规范性,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制定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应届生的居住条件的改善有很大的帮助,是吸引人才的有效举措。
应届生在租房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心理准备:想清楚是整租还是合租?二者各有优劣,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找房:(找房+看房)就南京市而言,没有熟人介绍,很难找到一房东,个人房源挂出的极少,二房东和信息平台充斥在各个APP。
3、 关注交通,尽可能租离公司近点的区域,通勤很重要!大可不必为了图便宜,租通勤来回需要3个小时的房屋。通勤时间过长会严重影响休息和工作效率,请注意与地铁站、公交车站的距离,尽量有直达的公共交通。
4、 关注小区环境——包括小区的卫生,治安、入住率、周围的基础设施等,周边有菜市场、地铁、公交、商场、餐饮、**院会带来极大的方便。
5、 关注房屋条件与配置——尽量选择朝阳、水电稳定、通风的房屋,明确是否有空调、冰箱、洗衣机、衣柜、桌椅、晾衣架等,后期可以省去不少置办费用。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一)补贴对象
1. 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3. 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二)补贴条件
1.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观点地产网讯:6月19日,海南省人社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以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培养储备更多适应自贸港建设的人才。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政策措施》提出,海南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海南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省内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居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提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政策措施》中还提出,为推动充分就业,今明两年海南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拿出不低于70%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鼓励国有企业每年拿出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支持中小微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措施》还从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拓展毕业生见习空间、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增加毕业生再教育机会、开展就业援助、保障就业权益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