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是政治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
招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福建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以下简称设区市)。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为该设区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
2、政治要求: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3、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身体要求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
(3)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6)血压正常。
(7)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5、面试要求: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6、体能测评要求: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扩展资料:
福建警察学院录取原则
(一)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19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三)司法警察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法制网-福建警察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2010莆田高考文科状元:莆田一中,龚祺莎,629分。
2010莆田高考理科状元:莆田一中,陈昱、朱智华,总分678(原始分)。
2010年高考福建省文科状元为厦门双十中学的龚洁艺,总分654分。
投档分文科状元是来自平潭一中的伊然,分数为649+10。
2010年高考福建省理科状元为泉州七中应届毕业生黄灿云,总分686。
厦门一中的骆雅婷以681+10分数成为投档分理科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