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扩展资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参考资料:
算地方名额,但高校毕业生优先。
9月11日,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冬征兵工作任务,强调要把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作为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指出,今冬的征兵工作将体现两大“优先”战略: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同等学历下,应届毕业生优先。会议还强调,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优先得到批准,即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各地兵役部门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