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是判断是否是应届毕业生的根本依据。例如今年是2020年,如果取得毕业证发放时间是2020年,那这个毕业生在2020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这个毕业生的毕业证发放时间是2017年,那么这个学生在2020年就不属于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特指当年毕业的学生,是指在学习期满,学分合格,当年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毕业生。
一般来说每年6-7月份是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季,在这个时间段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生毕业生都属于应届毕业生。有的大学生可能学习成绩不过关,有延迟毕业的情况。例如延迟到9-10月,通过参加毕业清考修满学分取得毕业证的也属于应届毕业生。
注意事项:
只要签订了三方协议,即便没有正式报到上班,依然不能被认作是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将被认定为已就业。因为三方协议,也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个人具有唯一的编号,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这个协议书是办理就业报到证,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如果签了三方协议,但依然想报考只能应届生报名的公务员等职位,最好是能够跟签约单位妥善协商,及时拿回三方协议,避免因违约而影响到政审。
对应届生的要求一般是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一般是不会限制当年应届的,所要求的应届是包括当面毕业以及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但是不敢保证今年没有变化,虽然变动的可能性很低。
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通俗地讲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聘简章中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但未就业,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档案不在工作单位)。
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是留学人员回国考公务员是否能按照应届毕业生进行报考呢?2017年国考报考指南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其中,2015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综上所述,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