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生就业补贴如下:
1、苏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助对象:苏州市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2、苏州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请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补贴标准:按实际每月社保缴费(养老+医疗)的50%确定每月补贴标准,先缴后补,按月发放。
3、苏州高新区毕业生实习补助:
补助标准:全球前100或“双一流”高校(学科),最高每人1000元/月,最多可领4个月。实习后留在新区工作的可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就业奖励金。
4、苏州高新区毕业生就业奖励金:
奖金标准:
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的毕业生,每人5000元。就业奖励金每人享受一次。
注意:就业奖励金与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如申请就业奖励金后,继续申请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要在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中作相应扣减。
就业补贴:
就业补贴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
大学生领取就业补贴条件:
1、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2.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补贴。
5、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
(一)申报
就业率、实习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2020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实习补助,以下简称申请人)统一申报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关的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填写资料、审核、公示等。申请材料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二)发放
职业介绍所将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财务结算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一旦申请成功,就业服务中心就会向申请者提供资金的反馈。
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为每人颁发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到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给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是为缓解青年就业压力,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扶持政策、招聘服务等带进全国各高校,给高校的毕业生发放就业补贴,以至于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就业率。
就业率、实习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2020届应届毕业生推荐就业、实习补助统一申报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关的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填写资料、审核、公示等。申请材料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职业介绍所将用款申请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发放人员信息(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人员信息明细表),财务结算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一旦申请成功,就业服务中心就会向申请者提供资金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