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
6、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
7、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
中国教师资格网-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第一、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总之就是要证明你的身份,
第二、可以的话要去教务科办理一张在学证明。
第三、丢了学生证真心麻烦,其实现场确认没那么严格,希望你能遇到一个通情达理的老师。希望对你有帮助,不懂可追问,理解后记得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