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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 应届生 政策(疫情期间无法外出)

今年的毕业生可以通过视频面试,或者是等疫情结束之后再找工作。新冠肺炎引发的疫情在全国蔓延,全国基本上所有地方都已经停工停产了,对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整整一个2月份全国的所有的企业都没有上班,这些企业遭受了非常大的损失,所以2020年对应届毕业生来讲,是就业非常困难之年。虽然今年的就业形势非常的严峻非常的困难,但是作为应届毕业生还是应该保持信心,保持定力。前不久在一场发布会上,教育部相关的人员介绍了今年面对就业形势严峻所作出的一系列的安排,保障今年的应届毕业生都能够找到工作。一方面是,扩大研究生考试以及专升本考试的招收比例,使一部分应届毕业生能够分流,减轻就业压力。

同时,积极鼓励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去军营奉献青春与热血。我们知道,国家是非常鼓励大学生去当兵的,对于大学生当兵有非常多优待的措施和优待的条件。所以作为一名大学生,如果能够参军入伍的话,是自己的光荣也是全家的光荣,同时军队的各项待遇都是不错的,如果自己足够优秀还能够留在军队里。如果自己也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专升本考试也不想去军营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准备面试了。现在很多公司其实他们也是招人的,虽然说一些企业的效益不好,但是毕竟还是一部分企业,也不是所有的企业,所以仍有一部分企业还是继续招聘的。作为应届毕业生一定要做好,准备面试的各项工作,把自己的简历做好,然后学习组织语言,学习面试技巧。可以通过视频面试、电话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期待大家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

应届生落户上海政策

上海毕业生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吸纳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补贴。补贴资金由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从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各区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各区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上海鼓励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向高校毕业生做重点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只要吸纳了就按规定予以一定补贴。进一步发挥就业见习政策的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此外,人社部门还将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托底就业安置力度,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四十三条

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鼓励各区招聘储备中小学优秀师资,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四十四条

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每人每次补贴600元,2022年年内不超过3次。获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备案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毕业学年学生提供服务,2022届院校毕业生年底前可回原校参加技能等级认定并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咨询电话:6482919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留学生直接落户条件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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