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八种落户方式有应届生落户、工作落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劳模落户、随军落户。
一、应届生落户
1、引进毕业生年龄: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2、毕业生身份认定: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毕业两年初次就业毕业生即户口保存在学校或原籍,档案保存在学校或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就业毕业生,或毕业后在拟引进的单位实现初次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毕业生。
二、工作落户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三、人才引进
使用对象:优秀人才、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体育人才、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人才、金融人才、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人才、高技能人才。
引进人才年龄限制及家庭条件:
1、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四、留学生落户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五、积分落户
如果不符合以上列举的落户条件,还可以采用积分落户。
1、持北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的。
六、投靠落户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七、劳模落户
劳模落户条件: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八、随军落户
1、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2、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3、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4、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5、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现将海淀区招考的职位概况、招考对象、职位报名、面试等工作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职位概况
2007年海淀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公务员共涉及53个单位的121个职位(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
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
三、职位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取得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
4.非北京生源应符合进京条件;
(二)报名时间:
1、集中报名:2007年4月22日 9:00-15:00
报名地点:中关村人才市场(海淀区人事局一层)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八一中学东门,海淀图书城向南500米路西)
乘车路线:394路、944路支线、26路、运通109、114、116路北京市地震局下车即到。
2、分散报名:未参加22日集中报名者可于2007年4月23日 9:00-15:00,拨打各招考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及报名。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同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其中非北京生源要持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能够证明具备招考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1.经招考单位审核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者,可领取《北京市海淀区招考公务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面试
各招考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辅以其他的面试方式。每个职位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各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面试将于4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海淀区人事局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各招考单位负责通知,考生也可登录海淀区人事局网站(www.hdrshj.gov.cn)进行查询。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考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录用名单由各单位进行公示,并在海淀区人事局网站上(www.hdrshj.gov.cn)公布。
附件: 海淀区2007年机关单位录用 应届毕业生职位情况表.xls
2007-04-20
[责任我:oasis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