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11名综合类高层次人才,引才专业具体详见《2021年云浮市云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引才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7日至2003年9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双向选择)、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每个引才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双向选择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双向选择(面试)人选。
五、政策待遇
1.岗位性质。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服务期限。引进人员的服务期至少5年。
3.工资福利。除法定薪酬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发放补贴16.68万元(分3年平均发放);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发放补贴7.404万元(分3年平均发放)。服务期间,经批准后考取云浮市辖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含垂直单位)的,无需退回已领取的人才津贴、住房补贴;考取云浮市辖区之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或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应退回已领取的人才津贴、住房补贴。
六、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7日。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把握各有关职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云浮市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fyunchengqu.gov.cn/website/newdeptemps/v1/index.jsp?topid=009003022),云浮市云城区委组织部(http://zzb.yfyunchengqu.gov.cn/website/newdeptemps/v9/index.jsp?topid=009002005)的相关链接,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资料请发送到云城区人才服务中心邮箱:ycrc8829906@163.com。
3.考生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4.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可登陆云浮市云城区公众信息网查阅《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城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区府办〔2017〕7号)。政策咨询电话:0766-8829906。
2021年云浮市云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docx
2021年云浮市云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除以下三类职位外,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1.公安特警职位:18至25周岁(198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2.广州和地级市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8至30周岁(1981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3.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18至30周岁(1981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安特警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一线护理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5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参加我省近两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主要招录法律业务职位和司法警察职位。报考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均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非珠三角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业务职位,不设专业限制;部分法律业务职位设置职位组,报名人员需按职位组报考,实行组内竞争、择优录用,待录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