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报到证),仍然算作应届生,还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
就业协议书≠正式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只在签劳动合同前有效力,当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即自行终止。劳动合同一签,就业协议书就失效了,当然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商定的事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予以存续。
就业协议书就是一份互相的承诺,你保证在毕业以后去这家单位上班,同时这家单位也不能无缘无故不接纳你的报到;你毕业的时候还会涉及到户籍、档案等一系列关系转移,学校也会根据就业协议书来办理,不用担心出现“毕业黑户、档案变死档”等情况了。
应届生身份的优势:
1、人才落户和毕业生补贴
许多城市为了长远发展,希望留住和引进人才,出台应届生可直接落户的政策。对于未来想要在一二线城市落户的同学来说,如果能够以应届生身份落户,自然是最佳选择。
2、各类考试资格优势
国考、省考、教师考编、事业单位招聘等各类招聘考试,很多职位都限定应届生报考,而各省市的选调生则明确限定当年应届生报考。
3、找工作优势
为确保大学生充分就业,国家对应届生就业有许多政策激励,企业招聘一定数量的应届生可以享受政策福利,此外,应届生可塑性强,没有其他因素干扰,所以企业更愿意通过校园招聘招收应届生。
签了三方协议就不算应届生吗
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
应届生仍然保持着其毕业前的学生身份。灵活就业协议是针对毕业生或离岗职工等特定人群,为其提供一种灵活的就业方式和就业保障。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后,应届生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灵活就业单位工作,同时还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这种方式既可以为应届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工作经验,也可以为单位提供更灵活的用工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的稳定。
就业协议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劳动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协议期限、解除协议的条件等。就业协议的签订可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良性互动。
就业协议的签订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就业协议可以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减少用工风险,提高用工效率;对于员工来说,签订就业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权利,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双方应当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同时可以在协议上注明双方事先达成的口头约定和特别约定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就业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签了三方协议就不是应届生了。是否算应届生主要参考下面几条:1、毕业时有没签三方协议(签了三方的话报到证上会有报到单位认为就业);2、有没缴纳社保(审核严格的单位可查社保看其有没工作) ;3、可否由学校按应届毕业生派遣(报到证一般为2年有效期如果过期,自己确未工作,可回学校重开报到证按应届毕业生派遣)。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用人单位在确定录用时,应当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