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别乱签,签字之后就没有应届生的身份了。
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学校为了更好地促成学生就业,也会多次举办校招,而当学生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后,学生也能够顺利就业,但是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相同,大学生也要提前知晓。
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息息相关,部分企业还会与学校有更深层的合作,促进就业率等,但是应届生别乱签“三方协议”,容易弄丢宝贵身份,可别傻傻的不知情。
当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后,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自身依然是应届毕业生,但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也意味着落实工作岗位,并且会丢失宝贵的应届生身份。
而当大学生想要报考研究生、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话,那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错失许多优秀岗位,尤其是“选调生”等岗位仅招收应届生,所以大学生可别马虎大意,以免错失就业的好机会。
再加上应届生身份在就业、落户以及购房买车等环节,都会享受到“人才引进”计划,获得部分优待,尤其是应届生创业还能够减免税费等,也是相当不错了。
但若是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却临时变卦耽误应届生就业的话,那应届生也要合理捍卫自身权益,并适当地提起仲裁,以免耽误自身就业前景。
其实应届生身份很宝贵,很多企业更倾向招收应届生,虽说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但却能带来更多的活力与创造力,但若是大学生毕业后倾向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制,那不如提前做好备考的打算,并争取获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大学生也应保持理性的头脑,清晰的知晓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事情,并具备明确的奋斗目标,争取实现自己的理想,但若是大学生只想着“走一步算一步”的话,那也可能会错失就业机会。
公司给的工资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无助大学毕业生求帮忙。。。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能延长。更不能口头延长。所以你现在属于正式用工。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第二个月为试用期双倍,以后按照全工资的双倍)。
第三,因为现在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所以可以任何时候提起离职。
第四,劳动仲裁很快,60天出结果。单位不给你办离职手续的话,直接在仲裁申请中提就可以了。
相信很清楚了吧?
1、看你想不想继续在这公司做下去,如果不想在他们公司做了,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2、你只需要简单举证证明你和公司由劳动关续即可,比如工牌,工作服,签到考勤表等,不用担心你手里没合同的事,如果单位不拿出来,到时候还要给你双倍工资。
3、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工资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要补足工资,因单位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你因此解除合同还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如果有加班的,还能要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