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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应届生辞职(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三方协议对应届生身份是否有影响)

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般说的《就业协议》也是它,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时候才需要签。

三方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有什么作用:在毕业到就业这个过渡期,给大家一个保障。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对毕业生:签了三方,毕业的时候学校才给发派遣证,表示这个学生我们培养好了,可以完完整整的交给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就意味着招到了一名毕业生,要接收毕业生来就业,并且解决户口、档案等问题。对学校:这是教育培养工作的结束与就业交接的开始,也是算就业率的凭据。

签订流程:三方协议,就是三方都要涉签,签署顺序:毕业生-单位-学校,一定不要乱了顺序。(1)学校统一发,或者毕业生敲定工作以后拿着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一式三份;(2)毕业生本人填自己的情况,别填错;(3)寄给用人单位填写、盖章;(4)返回学校,由学校填写盖章;(5)协议生效,三方各留一份。

何时终止: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然后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签,三方协议就失效了。

注意事项:想好了再签,尽量别解约。注意单位名称不要写错,要写跟盖章一致的全称。填自己的专业时不要简写,教务处是怎么定名的就怎么写。看好违约金是多少,能少点就少点。如果有补充信息,填到备注栏里,保障自己的权益。实在要解约的话,签订时要谨慎,尽量不要走到解约这一步,如果有也一定跟单位协商好,争取减少违约金及其他影响。解约流程:(1)毕业生向用人单位申请,请单位发放三方协议解约函;(2)毕业生持解约函到学校;(3)学校审核通过,将解除旧的,发放新的。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以后试用期未通过,那也没有正式形成劳动关系。

三方协议对应届生身份没有影响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国考报考时,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请考生注意。

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再是应届生身份!需要区别的是三方协议只代表学生的一个就业意向,并不代表学生已经发生了就业行为,签订三方协议不代表学生已经就业,所以,仅仅签订三方协议不影响择业期内学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第一种:2020年应届生。以今年为例,2020年6、7月份拿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称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部分国内的研究生是3月份前后拿毕业证)。这部分同学最担心的可能是三方协议问题,其实签订三方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

因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关系中个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的约束性文件,只有你签了三方后,学校发了报到证,然后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去那个单位报道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正式失效了,这样一来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各种考试报考时,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

所以在秋季或春节校园招聘时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的,还可以报考当年的公务员,若是通过了考试,只要在未去单位报道前,按照约定的协议内容与原单位解除三方协议即可。

第二种,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仍以今年为例,2019年和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就是所谓的还在择业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须经认证)。

此外,毕业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也算作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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