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你提出解除合同,校方有权利要求你交纳违约金。 2、第二个问题比较复杂,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抗辩:合同中约定“到校工作的 应届毕业生 若 提前解除合同 ,需交纳1万5的违约金”,只要你不首先提出解除合同,那么你就无需交纳违约金。因为根据合同约定,交纳违约金的前提是你而不是校方提出解除合同,假若校方因你矿工而解除合同,我认为我们可争取不交纳。但是很难,你需要做坏的准备。 3、支付培养费无法律依据。我在去年做过的一个案子中,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交纳培养费, 仲裁委员会 驳回了这一请求。
老人假扮少女乞讨行为解析,如何识别真假,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在当今社会,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乞讨者,其中不乏一些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进行欺诈的行为,尤其是近年来,一些老人假扮少女乞讨的现象时有发生...
百科 2025-03-31 0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