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扩展资料
应届生与往届生的区别:
1、应届生和往届生(高中毕业生)在报考大学时一视同仁,但往届生不能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保送,不能报考公安部队及军事院校等。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校会优先录取应届生。
2、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三方协议寻找工作,毕业后取得报到证方可在就业所在地落户。
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2021年湖北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
2、审核。人单位按季上报材料,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3、公示。在上报的同时,用人单位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毕业院校、引进时间、申领标准等,在本单位及所在车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审核单位;
4、发放。于市人社局审核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专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账号在站博后生活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就业补贴标准和时限: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