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稳定定居深圳的一项政策。相关内容如下:
1.政策的背景和目的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是深圳市政府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推动人才发展和城市建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毕业后留在深圳就业创业,并为其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便利条件。
2.符合落户政策的条件
2.1毕业院校和学历要求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首先对毕业院校和学历有一定要求。通常情况下,只有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国内规范高等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才能符合落户政策的条件。
2.2就业或创业要求
符合落户政策的大学生需要在深圳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这意味着大学生需要找到深圳的工作岗位或者自主创业,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的就业或创业状态。
2.3年龄和居住要求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对年龄和居住要求也有一定规定。通常情况下,大学毕业生在申请落户时应在35周岁以下,并且在深圳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落户政策的优惠和待遇
3.1住房保障政策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中包括了住房保障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租房或购房补贴、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福利,以解决大学生在深圳的住房问题。
3.2公共服务便利
符合落户政策的大学生可以享受一系列公共服务便利措施,如就业创业优先支持、社会保险、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服务。这些优惠和待遇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在深圳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空间。
3.3入学和就业培训机会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还包括入学和就业培训机会的优惠。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享受高校研究生招生、进修学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升自身知识和能力水平。
4.落户政策的申请流程
4.1收集相关材料
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这些材料是申请落户的基本证明和依据。
4.2完成申请表格
申请者需要填写落户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相关情况。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注意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好的申请表格提交给深圳市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核和审批。申请者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提交方式和流程。
总结:
深圳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大学毕业生而设立的一项措施。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享受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便利、入学和就业培训机会等优惠和待遇。
申请者需要符合毕业院校和学历要求,并在深圳就业或创业满一年,同时年龄和居住要求也需要符合规定。申请流程包括收集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交申请材料等步骤。
应届生入户深圳条件
受理条件如下: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百度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网上办理报到手续;
6.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二、身体健康;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