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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转应届生(大学毕业生档案如何调动)

大学毕业生档案如何调动,如果能就业,必须签就业协议书吗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学校才将档案调往工作地人才中心。 若往届毕业生, 要调档案,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 只要工作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给档案所在地才可以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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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签吗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三方协议,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必须签就业协议书么?

不是必须签就业协议。没有工作可以不签,也可以胡编一个,为了增加学校的就业率。

学校有义务储存两年档案,之后转到所在单位。没有工作打回原籍人才市场。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我的大学就业协议书就没有交给学校,因为当时我的户口和档案还不知道落在哪里,如果交了协议书的话档案就直接被打到协议书上的单位了,就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保证你实习期的利益,还有就是学校就业率的事了!

你要是找到了合适的单位了,也答应给你落户口和单位的话就把协议书交了,如果没有就不要交了,省的到时候办户口很麻烦!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与档案转移问题!!!

呵呵,

这个问题我知道,因为我也是这种情况.

两种方式,如果你不签协议的话,

第一:跟学校签定一个协议(类似保证之类的),可以把自己的档案寄放在学校,最长时间只能是两年。如果你中途找到了工作,并且单位可以给你解决户口,那么,学校就会把户口转到你的工作单位。

第二:遣回原籍。你的原籍是哪里,就把你的户口遣回到当地的人材交流市场。

其实没有多大的用处,看你想怎么办了。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可以吗?

为了这个事,我们都已经不知道走过几个地方了,人事局也好,都一直这么说,可是学校不承认,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很迷茫。 补充: 昨天去学校问了,老师说可以是可以的,就是为了不让学生交那个钱才规定说一定要"大学生专用章",而相对来讲没有在当地开户的公司,当地的人事局就会把你丢到省人才中心去,进行那个"交钱才盖章"的流程.至于协议书一定要签的,为了提高就业率,这是没办法的.

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三方协议会影响报考公务员么?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我弟弟现在大四,正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他的就业协议根本就没签过。他报考的全国的考试,报考的福州,户口是黑龙江的。如果想报考本地的公务员考试,必须是当地户口或者应届当地毕业生才可以。

2.就业协议签订后,你的毕业报到证将会是这个公司,每个省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你要是想签户口到温州的话,最好是签温州当地的就业协议。(否则后期会牵扯到改派报到证)

3.如果你不签署就业协议,毕业后,档案会去当地的人才市场储存或者直接派回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这个等你即将毕业的时候,可以问你的导员,档案在哪里?去哪里交钱!

每个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都要签毕业协议书吗?

不用的,签这个是为了拿到一个工作报道证,有这个报道证拿到人才市场你才可以算工龄。。你不签的话,档案打回原籍。。

应届大学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书可以吗?

可以,建议你还是签了吧,

因为这个关系到学校的毕业率。

像你这样的问题,我当时毕业的时候也遇到过。

如果你要去福州工作,公司肯定要你的档案,而你的档案现在还在学校,如果不办理就业协议书,你的档案是没有办法转走的,除非等你毕业的半年以后。

对你的工作影响程度你自己断定吧,因为你没有档案,所以用人单位没有办法确认你的学历等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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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没有和你签劳动协议吗?

如果没有签那么可能是私营企业,或者你还在试用期,有些公司也是在你试用期结束以后才和你签合同的。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 协议书是有效的,必须先解除才能再跟新单位签约

2 实习是不要签协议了,只有正式去那个单位工作才要签协议。毕业协议2年有效

3 如果你还想以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要解除的

4 毕业才能转档案

档案转出去就不是应届生了。

在招录中,对应届生的定义是,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者各地人才就业市场等机构的,可以按照应届生来对待。那么,档案如果进了单位,就说明工作已经落实,也就等于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了。

档案调取准备材料:

1、准备材料

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应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有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取存档案办理步骤:

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没这4种材料也可以存档案,只不过干部身份就没了);

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

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

5、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一个《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要保存好,若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可以拿它讨说法。

综上所述,对应届生的定义是,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保存在原毕业学校或者各地人才就业市场等机构的,可以按照应届生来对待。那么,档案如果进了单位,就说明工作已经落实,也就等于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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