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湖北省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3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天门市地处鄂中腹地、江汉平原北部,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武汉都市圈重要城市,先后获评全国百强县(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数量
各类紧缺急需人才30名。
(二)专业及名额
具体专业类别及名额见附表。
二、引进对象
(一)学校及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已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及报名人数不多的岗位,可择优比选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上述引进对象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阶段以上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海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年龄要求
1.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获得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类别、年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8.在天门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
引进人才统一安排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转正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后,可分别按专技十级、八级聘任;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参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津贴补贴
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在天门市工作5年内,硕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共计11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每年2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共计22万元。
(三)安居保障
引进人员在天门参加考试期间,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天才码”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可住宿5天。办理入职后,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安排入住人才苑;引进的本科生安排入住公租房。租房购房的,由市财政按政策发放补贴,购房可同时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
(四)跟踪培养
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可选派挂职锻炼、重点培养。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优先考虑。
(五)配偶调动
引进人才夫妻任意一方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配偶在天门市以外工作的,可申请对等调动到天门市工作。
(六)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同意在天门市服务5年以上。5年服务期内,可在市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参加天门市公务员职位考录,原则上不得报考天门市外职位或调离天门市;对考取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不视为违约。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天门组工网及“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连续的PDF格式文件,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tmsrcyj@163.com。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202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2)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网站的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能反映个人荣誉及专业成果的相关材料;
(3)报名人员要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做好准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安排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中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天门组工网及“天门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人员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时,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者,应提交书面声明。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引才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在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联系电话:0728-5225458。
附件
附件1:2022年天门市第二轮事业单位从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共30人).xls
附件2:202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2022年湖北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3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38789.jhtml
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 、《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和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意见〉的通知》(河组通〔2011〕48号)文件要求,现将河源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7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源城区5名、东源县60名、和平县50名、龙川县60名、紫金县60名、连平县40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1、2010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河源市籍大学生(河源市籍是指就读普通高校前户籍所在地为河源市的);2、 2010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有广东省户籍的非河源市籍大学生;3、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 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先选聘。
(二)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热爱农村工作,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法纪处分的;2、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同时在《河源日报》、河源广播电视台、河源政府网、河源党建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2年9月7日9:00时至17日17:00时止。
(三)报名方式。
1、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公布的公共邮箱(hydxsxp@163.com,密码:hy123456)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发至报考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打印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2份),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照片,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 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报名期间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身份资格进行审 查,提出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还给报考者进行补充。
3、发放准考证。各县区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报考人员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 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打印准考证,加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10月10日前,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发放给 考生。
4、****:
源城区:3315811、ycqwzzb@163.com;
东源县:8831323、dyxzzb@163.com;
和平县:5642631、hp5642631@163.com;
龙川县:6887623、lczzbzzz@21cn.com;
紫金县:7822030、zijinxjb@126.com;
连平县:4330112、lp4330112@163.com。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确认。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县区。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范围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农村基层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全市统一命题,同一时间实施,具体由各县委组织部、各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统一划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聘数量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选聘数量按比例递减。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公示
在河源党建网和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的综合情况统一选派,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与选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九、管理及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身份。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还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3、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经年度考核合格,可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4、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5、人事档案由县区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7、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聘用期满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
十、待遇和政策保障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间,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
2、各县区比照本地乡镇(街道)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有条件的村可另发补贴。
3、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市直、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面向在村任职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
2、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正式录用(聘用)后试用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4、聘用期满后到企业工作或者自主创业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供3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5、聘用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城镇失业人员范畴统筹管理。
6、聘用期满后3年内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3至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本公告由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333208、3238338。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
http://www.longchuan.gov.cn/lczzgzw/issue_view.jsp?ITID=188&ICID=2407